摘要:杭州3·15楼市维权大行动正式启动,广大市民可通过拨打新浪乐居房产百事通4006066969来维权投诉,依靠公众舆论和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会将情况属实的侵权行为予以暴光,另一方面会与省消费者协会联系,采取网络等各方面暴光的手段用以达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3.15到来之际,新浪乐居独家联合中国消费者协会,百城联动针对“捂盘惜售乱涨价”现象重拳出击。
鲍经理表示,东城印象确实原计划于春节前开盘,但是由于年前工人放假较早,导致工程进度被延误。
当问及为什么年前就看到2号楼春节后开盘的消息,到现在还没有动静?该置业顾问对这个问题颇不以为然,他表示:“之前说春节后开盘最多算是一个广告手段,为的是吸引购房者的眼球。我们之前也说过在今年1月份会开盘,这些只能算是一种营销方式。”。
在2号楼预售证为何还未办出的问题上,该置业顾问表示:“理论上2号楼的准备工作已经做完,但我们还没有去申领预售证。国家并没有规定开发商多少时间内一定要开盘,开盘的节奏是掌握在开发商手中的。开发商可视行情、销售情况决定开盘时间。而且现在我们5号楼还没卖完,所以基本上不太可能马上开2号楼,这会对5号楼的销售产生影响。”
曝光理由:推迟开盘时间达3个月之久,至今仍未定。
捂盘方法:推迟开盘时间
捂盘情况:2009年10月项目工作人员表示2号楼和5号楼预计将于2009年底或2010年初开盘。而在年前传出消息,售楼部表示,开盘待定,定价仍无定数。
百姓评价:项目从2009年6月首次开盘的9500到11月第五次开盘时候均价为2万/平米,可见捂盘的获利之高。
在本轮被“人肉搜索”出的捂盘大军中,情节最严重者捂盘长达17年,2001年到2010年,9年之间售价上涨11倍;情节最轻者拖延开盘3个月,在追问其社会责任时,销售经理理直气壮回应“因为别人也在捂”。更多>>

开发商尽可能的拖延拿预售许可证的时间,或是分次分批的拿证,这是开发商想拉长销售周期最直接的方法。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将一个项目中品质较差的房源先变现,同时还可以为楼盘争取更多的宣传和前期房价市场调查时间,但一般来说这种手段只能用在短期捂盘上。

开发商脱离市场均价,大幅提高开盘价,导致市场内无人应价,变相拉长销售周期,这是最典型的捂盘行为。

开发商将一些项目的后续房源转售为租,待租客撤离后,重新翻新外立面和内部装潢,再高价出售,有的甚至就带租约出售,瞄准长线投资。

有些楼盘,对外宣传已经全部卖出,但如果上网查询,则会发现还有房子根本没有售出。这种手段不算高明,但被开发商广泛利用。

在政府打击捂盘日趋严格的情况下,很多项目会采用远低于正常施工速度的方式捂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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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佳隆学府铭座
在过去的2009年,房地产市场交易买卖极其活跃,因此而引发的各类房屋买卖法律纠纷屡见不鲜。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如何保证自身在房屋交易中的合法权益;开发商在碰到房屋维权相关问题时又该如何正确面对;二手房交易所产生的各类纷争我们是否可提前预见?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一起来听听浙江省权威律师钱梁先生的解答。
乐居时间访谈中
律师:钱梁
主持人:陈稼
访谈合影
浙江日报
青年时报
地产杂志
置业杭州
楼市杂志
杭州房产
经视看地产
新屋访客
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小贴士:购房者在选择解决房地产争议的途径时,应立足于解决问题,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关系,而不要引起讼争。
06年买的房子,去年刚装修好。上星期天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大厅的窗台出现了一条裂缝,是外墙,从里到外全裂了,3.5厘米厚的大理石窗台板也裂了。
本人是拆迁安置房,因为之前规划局审批没有确定,就有村民开始造房了,于是就按照之前村民造的进行了规划,我在造房子的时候发现了很多不合理的布局,想要修正过来。
我7月31日签的购房合同 ,首付付掉,银行按揭办好。(北方买过一套房子,为了买杭州这套房子,借钱把北方房子的余款已经全付清)。8月6日,房产公司打电话说成交不了。
2000年,原告(自家)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原告分期10年付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从You盘时代项目开工时便一直宣传09年底会开盘,在09年杭州秋季房交会上开发商也一向如此宣称。但现在已2010年3月中旬,不但没有开盘,就连一直宣称在09年12月开放的样板房和售楼中心也迟迟没有开放。